京东科技发布“产业回暖”计划:7大类10项举措助力复工复产******
2023新年伊始,京东科技推出“产业回暖”计划,这一计划以7大类10项举措助力“强信心、稳经济、促发展”,旨在为企业纾困解难、释放消费新潜力、激发产业发展新动力,进一步推进复工复产、产业回暖和城市烟火气回归。
“两个行动”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京东科技以企业上云和供应链金融服务为切入点,服务中小企业打响“信心恢复战”。
让利数亿元,助力中小企业“实惠上云”。2023年1月,京东云全面启动“实惠上云”行动,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高效、稳定的数字化工具,助力企业技术降本。这一行动,针对中小企业数字化建设基数和差异化需求,推出了多类权益,爆款云主机最低1.1折,将惠及全国200万家中小企业,预计让利数亿元。
“倍增行动”,四大举措解决发展难题。京东供应链金融科技推出“助微倍增春节特别行动”,围绕企业资金、门店经营等难题,为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免息信用贷款、银票贴现首单返现、企业采购首单立减、京东收银商户免费注册四大举措。需求人在线领取相关优惠券,即可获得支持。
“京小贷”首次对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开放,最快5分钟可支持金融诉求。1月起,在服务京东商家方面,“京小贷”首次对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开放申请权限。注册京东小店、企业店铺的商家,无需抵押和担保,均可申请“京小贷”专属资金支持,最快5分钟即可获得金融支持。去年,“京小贷”帮助中小微商家减免息费6000余万元,“618”“11.11”期间为京东商家临时提额近40亿元。
“线上+线下”提振消费内生动力
“线上+线下”链动产业带好物,京东云在开年期间,借助消费新基建和营销新举措,提振社会消费,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协同20个产业带、数十万类好物,提振城乡消费。为进一步服务乡村振兴,京东云联合全国近20个产业带登录京东年货节,数十万种好货线上直购。其中,四川盐边芒果借助京东云搭建的产销B2P平台,以“产-供-销”一体化管理和运营,引导生产商、批发商、零售商以及生鲜食品运营服务企业在平台聚集,助力复工复产的同时,也拓宽销售渠道,提高特色果业品牌价值。
链接产业和消费,京东智能城市消费促进平台,服务消费回暖。通过“线上+线下”“技术+运营”等方式,京东云智能城市消费促进平台,将助力山西、内蒙古、重庆、成都、呼和浩特等地方政府,举办网上年货节和线下消费季活动,在郑州、长春等城市发放消费券。这一消费新基建,将发挥京东城市消费大脑建设、城市消费券发放、智慧商圈打造、联动城市数字经济产业园入驻企业等优势,撬动产业和消费两端,用“数智消费”点燃“城市烟火气”。
免费15天、服务商家7×24小时不打烊,虚拟主播助力商家营销升级。京东云数字人拥有2D真人、3D卡通、3D超写实等多种类型,由AI技术生成销售文案和播报内容,可帮助直播间实时交互卖货。京东云为前100家品牌商,赠送最多15天虚拟主播使用权,助力商家7×24小时不打烊。目前,“京小智”已为京东17.8万商家提供涵盖售前、售中、售后的全流程交互式对话体验,节省超30%人力成本。
“方案+平台”激活产业引擎效应
大型企业和产业园区的高质量发展,无疑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输出数智供应链转型方案,服务大中型企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京东云继续提供数智供应链转型方案,面向前100家大型企业,提供数字化诊断、顶层咨询规划等服务。京东云混合多云操作系统云舰,为超30家大型国央企构建统一的数字底座,支撑各种场景的产业数字化开发,以开放的理念构建产业PaaS生态。京东云推出公有云最低4折、混合云最低7折的优惠举措,并配备灵活、小规模的专有云解决方案。围绕企业智能服务需求,智能客服文本机器人、外呼机器人、智能坐席辅助等全线产品,以4折的优惠力度,助力企业降本增效。
依托B2P产业供销平台,服务70+数字经济产业园企稳向好。点燃园区引擎成为产业复苏回暖的重要抓手之一。京东云基于数智供应链能力,通过B2P产业供销平台整合资源,面向100城,70多座产业园区,及园区产业链上下游超过20万家企业,提供“免、减、补、培”等全流程服务。依托数字经济产业园商家服务中心,为园区商家提供免费办公场地、税收减免、营销费用补贴、第三方服务费补贴、人才培训等专项政策扶持,助力中小企业数字转型,推进产业回暖向好。
过去一年,京东云以超110%的高速增长,服务超95%的大型央企、100座城市、2048家大型企业、914家金融机构和超207万家中小微企业。新年伊始,复工复产按下加速键,任何一个“产业回暖”的信号,都在书写2023国民经济经济发展向好的信心答卷。
京东科技产业回暖计划上班第一天就摔伤,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要不要赔?****** 上班第一天摔伤 公司赔了10万元 阅读提示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试工期”“试岗期”以及“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等,不是逃避工伤赔偿责任的借口。建议用人单位在“社保空档期”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用工风险。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上班第一天就摔伤,公司要不要赔?这是前不久发生在湖南湘阴的真实案例。最终,湘阴法院判决公司对摔伤的员工赔偿10万余元。 在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用人单位到底冤不冤枉?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综合来看,在“倾斜保护原则”下,我国的劳动法更倾向于保护弱势劳动者利益,兼顾用人单位利益。 上班第一天摔成八级伤残 事情发生在2021年6月9日。老杨应邀前往当地一家建设公司从事装模工作。他和公司提前约定,工资按天发放。没想到上班第一天,他就因施工过程中脚下打滑,不慎摔伤了右手。后经工伤鉴定,伤情构成八级伤残。 赖以生存的右手致残,老杨觉得很倒霉。事发后,老杨与公司就赔偿事宜沟通,但未达成一致。向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后,仲裁委裁决公司赔偿老杨107498元。老杨不服裁决,诉至法院。 湘阴法院审理认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老杨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并不影响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 而在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上,法院认为,因老杨是临时工,又在上班第一天受伤,不能举证证明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因此,仲裁委以该公司缴纳工伤保险的基数4931元,作为杨某工资计算工伤赔偿数额,符合相关规定,应予认可。 法院最终判决该公司向老杨支付工伤待遇费用共计107498元。记者了解到,目前该判决已生效,公司已向老杨赔付全部金额。 “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理应被认定为工伤,并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办案法官表示。 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 记者调查发现,在面对类似老杨这样的劳动者的不幸遭遇时,法院往往会在贯彻公平、公正原则前提下,对劳动者依法予以倾斜保护。 同样事发湖南,同样是上班第一天受伤。在长沙天心区从事外墙灯具安装工作的刘某,工作时不慎从高处跌落受伤,鉴定为九级伤残。 公司认为刘某刚上班第一天,双方还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无法购买工伤保险,其与刘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是法定义务。刘某虽仅工作一天,但不影响对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最终判决公司赔偿刘某18万多元。 即使上班第一天路上出了意外,也属工伤。2017年,小陈成功应聘昆山某电子厂。去厂里报到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 电子厂认为,出事当天小陈并未到厂里办理入职手续,也未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尚未建立劳动关系,自然就没工伤一说;公司并非不给小陈缴纳工伤保险,而是因为他没来报到,双方还未建立劳动关系,厂里没有义务帮他缴。 但法院最终认定,因电子厂未为小陈缴纳社保,小陈发生工伤,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电子厂承担给付责任。最终判该厂赔偿小陈11万多元。 如果入职第一天就离职,且回家途中死亡,算不算工伤?答案是:也算。同样是2017年的事:王某与悦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遣至另一家公司工作。入职第一天,王某提出辞职,并办理了离职手续。不料当天下午,王某骑电动自行车被货车撞倒,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王某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两家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法院审理认为,劳动者离职当日完成的交接工作等也是其工作组成部分,其离开公司回家的行为应视为下班。且员工向用工单位申请辞职不等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关键 “这些案例有两个常见的争议点:一是双方劳动关系的确立,二是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帅分析。 吕帅告诉记者,无论劳动者是“上班第一天”或是“未转正”,只要符合劳动关系建立的特征,那么自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开始,二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已建立。 实践中,为了相互了解、选择,有的企业会为新员工设置“培训期”“试工期”“试岗期”等期限。但也有不合规企业借此推卸劳动用工的法律责任,不缴纳社会保险。一旦员工在此期间发生工伤,企业便以“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为由,试图逃避工伤赔偿责任。“其实试用期对劳动者的影响仅表现在解除劳动合同和工资待遇方面,对工伤待遇没影响。” 此外,很多企业会选择在员工转正后缴纳社会保险,或当月入职、下月办理社保登记。吕帅认为这种做法不但不能为企业省多少钱,还可能带来无法预期的后果。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转正后缴纳社保的操作显然违法;当月入职、下月办社保的操作看似不违反法定时限要求,但殊不知,30天之限是法律给予用人单位的最长宽限期,并非不缴纳社保的免责期限。”吕帅举了一个现实案例:2020年10月,上海某公司因工期紧张,加急招聘了操作工李某,当晚李某办好手续后正式入职到岗,不料工作两个小时后猝死。事后,家属要求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140万元。 “这就是一起典型的反映‘社保空档期’的事件。”吕帅建议,在“社保空档期”,企业可以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风险。他同时提醒劳动者,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并以双方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为由拒付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应准备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医药费发票及证明双方存在用工事实的相关证据,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报记者 王鑫 方大丰 本报通讯员 刘霜)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