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白之韵,人生底色
土生土长的南通姑娘吴灵姝,从小便浸染在这质朴素雅、蓝白交织的世界之中。对于小灵姝来说,印象最深的莫过于奶奶演示纺纱织布的娴熟手法和父亲终日围着蓝印花布的忙碌身影。
父亲吴元新自16岁进入印染厂工作开始,就与蓝印花布正式结缘,在守护蓝印花布的道路上行且愈坚。1996年,吴元新更是辞去工作,一头扎入蓝印花布博物馆的创建之中。这是一条抢救蓝印花布的艰辛道路,同时间赛跑的吴元新很难抽出时间好好陪伴女儿。小灵姝对此很是不解与委屈,蓝印花布都在生活中被淘汰了,为什么父亲却把所有的时间都给了它呢?蓝印花布难道是父亲的儿子吗?
“蓝印花布不是我的儿子,是你爷爷的爷爷的爷爷,它最大,你懂吗?”这是父亲的回答。尽管似懂非懂,但吴灵姝却是深深地记住了这句话。大抵在这时,小小的蓝白花种已悄然撒进吴灵姝心间,只待日后破土开花。
“其实,蓝印花布对于那时的我来说是熟悉而陌生的。”吴灵姝坦言幼时并未系统学习蓝印花布技艺。但在父亲的引导下,吴灵姝从小就培养出了对绘画的兴趣,练就了扎实的技能。这也为吴灵姝日后学习蓝印花布技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布上青花的灵动绽放积淀了养分,为靛蓝人生的自由起舞积蓄了力量。
大学时期,吴灵姝学习的是设计专业,心中的蓝白花种在滋养中破土。吴灵姝有更多机会去了解传统文化与工艺,也愈加体会到蓝印花布的魅力。大三在韩国建国大学交换时,吴灵姝在图书馆翻阅传统印染的书籍,蓝印花布的介绍跃入眼前。刹那间,自豪、激动与喜悦交织,吴灵姝在第一时间给父亲打电话分享。这一次与蓝印花布在异国他乡的遇见,更让吴灵姝清晰看见蓝印花布的价值。
在北京上学的吴灵姝最初曾考虑留在北京,首都天地广阔,亦能为蓝印花布的传扬做贡献。但得知女儿这一想法的吴元新,很是忧心:如果深受家学陶冶的女儿不能潜心传习蓝印花布技艺,这一门技艺恐难有后继。吴元新遂求援于冯骥才、韩美林等大家。受到各位名家的真诚鼓励,更深感父亲多年坚持的不易,吴灵姝在完成研究生学业后,最终做出了回到南通,跟随父亲从头学习蓝印花布技艺的决定。
布上青花,清丽绽放
蓝印花布技艺主要分为刻板、刮浆、染色、刮灰、晾晒五个步骤。刻板即以刀为笔,将纹样刻于纸板,讲究笔断意连,以镂空标记白色花型。其后,将刻好的花板附在白布上,防染浆从纸板上刮过,镂空处的布面便贴上一层防染浆,在染色时方能不被上色。染完晾干后再以圆口菜刀刮去防染浆,白色花型显露。最后经过清洗晾晒,洗去浮色,一块雅致的蓝印花布才算是制成。
对于从小就在染坊中长大的吴灵姝来说,这些工艺似乎该是趁手的。但其中的不易只有真正上手了才能体味,当中的门道,只有练出了手感才能窥见。比如,刮浆时将防染浆抹在纸板上,一个看似简单的动作,刚开始练习的吴灵姝却是不得其法,刮坏了不少纸板,既心痛又心急。破解之法何在?唯有勤练与坚持。
耐住寂寞,不怕受挫,战胜放弃的念头,才能熬过日复一日反复练习的枯燥。历经手肿、起泡、出血等修炼之苦,走完三年多的磨练,全流程的技艺方能称得上合格,方能算是真正推开了蓝印花布精湛技艺的大门。而入门后的探秘是终身的修行。“这是一直在路上的过程,蓝印花布的历史那么长,需要学习的还有很多很多。”吴灵姝说道,带笑的眼中流露着坚定。
也是在日日研习中,吴灵姝愈加感受到蓝印花布的独特韵味。蓝印花布纹样的鲜活正是源于手工,这是机器无法达到的。手工刻板的每一次下刀,都是匠人“铸魂”的一步。同样的花纹,不同人刻出来的气质并不统一,同一人每一次的呈现也不尽相同,细微处的调整皆为匠人情思的写照。再言冰裂纹,其千变万化的美亦是在手工操作中形成。刮浆后,防染浆在阴干的过程中自然形成裂纹,染液便在染色时随着裂缝渗入,生出美丽冰纹。每一份冰纹都可谓独一无二,堪称蓝印花布的灵魂。
初心不忘,锐意出新
在打磨技艺的同时,吴灵姝也在积极寻求创新,期望让蓝印花布再次走进人们的生活中,让现代人感受蓝印花布的美好。颜色上,不囿于蓝白两色,通过改变晕染次数,丰富了由浅到深的色系。材质的改变则是另一个重要的突破口,在轻薄的真丝、厚重的羊绒等材质上的探索均有成功,打造的创新产品也赢得了年轻消费者的喜爱。
对于吴灵姝的创新,吴元新在赞赏的同时,更为操心的是拉住传统的这根“风筝线”。“我就像放风筝一样,我要把传统的这根线拉住了。这样,无论女儿怎样在时尚与现代中放飞,都不会丢了根。”
父亲的殷殷教诲,吴灵姝记得真切,亦有自己的思考。刻了花板,用上黄豆粉、石灰粉等去刮浆,再用蓝草染色,便是蓝印花布了吗?传承人该坚守的不止是手工的外在形貌,更为重要的守住蓝印花布的神韵与精髓。点线面结合是蓝印花布的特色,如何将点线面通过排列、节奏、韵律等手法做好组合,展现东方之美,是吴灵姝乐于钻研与坚持探索的方向。“传承人先把技艺守好,才能去创新,这样的创新才有意义,这样的创新才不离本心。”
青出于蓝,芳芽又生
传承之路不止是守艺与创新,更有蓝印花布的收集、保护与研究,各地传承人群的培养,蓝印花布文化遗产的宣传与发扬……这条长路,吴灵姝是同家人相伴而行的。95岁的祖母演示起纺纱织布依然娴熟,父亲更是一路前进的严师益友。在家庭氛围的感染下,丈夫倪沈键放弃金融工作,毅然加入到蓝印花布的传承中,同吴灵姝相携相助。随着两名女儿的出生,蓝印花布的守护更添新生力量。
“两个女儿的名字是文化学者冯骥才先生起的,一个叫抒染,一个叫美印,既是抒发对祖国美丽印染大业的情感,也是对她们的美好寄托。”今年正值虎年,吴灵姝的大女儿刻了老虎纸板。这一纹样也受到许多小朋友的喜爱,他们纷纷用这一纸板,做了老虎纹样的蓝印花布方巾。新的蓝白花种已在更广阔的天地间播撒、生长。
(本期编导/姜弘毅 张紫珺文稿/张紫珺摄像/李慧 彭超剪辑/李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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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商品过度包装等问题 市监总局公布典型案例******
中新网1月18日电 据“市说新语”微信公众号18日消息,春节临近,为营造良好的节日消费环境,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引导弘扬简约绿色的消费风尚,防范商品过度包装问题反弹回潮,震慑打击蟹卡蟹券经营中存在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第三批2022年市场监管部门整治商品过度包装、蟹卡蟹券等问题典型案例。
一、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北京鸿伟隆鑫商贸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2023年1月16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北京鸿伟隆鑫商贸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2022年9月28日,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配合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对北京市蟹卡蟹券经营秩序开展突击检查。执法人员在对北京鸿伟隆鑫商贸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经营区域摆放的20本“金秋蟹礼”的宣传画册中有“因为信赖·所以选择 3000+跨界合作”等介绍,该店无法提供与相关合作方的合作协议。经查,该店是“蟹祺汇”品牌大闸蟹的北京特约经销商,从事该品牌阳澄湖大闸蟹的销售和配送服务。为凸显品牌效应,吸引消费者关注,扩大销售市场,在经营场所展示自行设计的“金秋蟹礼”宣传画册,在没有实际根据的前提下,杜撰了“因为信赖·所以选择 3000+跨界合作”及部分合作客户信息等宣传内容。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二、重庆市市场监管局纠正江津区久泰食品经营部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行为
2022年9月6日,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管局纠正江津区久泰食品经营部销售月饼与其他产品混装、月饼搭售其他商品违反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行为。
经查,江津区久泰食品经营部2022年9月6日销售奶黄流心盒装月饼,净含量400克/盒,销售价格为每盒98元,标称生产商为肇庆市嘉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22年8月29日。当事人将以上部分盒装月饼与水果礼盒搭配销售,违反《公告》“经营者销售盒装月饼,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其他商品;也不得以礼盒等形式将月饼同其他产品混合销售”的要求。同时,当事人还将以上部分盒装月饼与水果混装,制作成新的月饼礼盒进行销售,礼盒内含有月饼和多种水果制品,不符合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月饼不应与其他产品混装”的规定要求,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禁止过度包装的规定,构成了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2022年9月6日,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公告》,对当事人将月饼搭售其他产品行为进行行政指导,责令其改正违反《公告》的销售行为。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月饼与其他产品混装的行为。经复查,当事人已于9月6日全部下架相关礼盒,并将盒装月饼与水果礼盒搭配销售的宣传删除。
三、浙江省绍兴市市场监管局纠正绍兴市柯桥区柯桥清韵食品店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为
2022年8月31日,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管局纠正绍兴市柯桥区柯桥清韵食品店销售月饼与其他产品混装违反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为。
经查,绍兴市柯桥区柯桥清韵食品店2022年8月31日销售规格名称为“相逢时节”的月饼礼盒,礼盒上层为6枚月饼,下层为2罐茶叶,生产日期为2022年8月30日,标示销售价格为398元/盒。当事人购买月饼、茶叶及包装盒,自行制作包装成礼盒并对外销售,不符合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月饼不应与其他产品混装”的规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禁止过度包装的规定,构成了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8月31日,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经9月2日复查,以上月饼礼盒套餐已下架。
四、浙江省温州市市场监管局纠正乐清市良兄食品有限公司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为
2022年8月31日,浙江省乐清市市场监管局纠正乐清市良兄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月饼包装成本违反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为。
经查,乐清市良兄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8月28日生产销售24套月饼礼盒,采购礼盒包装成本为25元/个,根据装入的月饼不同,最终销售价格从80元到150元不等。销售价格80-100元的月饼,包装成本占销售价25%到31.25%之间,销售价格100-150元的月饼,包装成本占销售价16.67%到25%之间,不符合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的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20%。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饼……所有包装成本不超过销售价格的15%”的规定要求。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禁止过度包装的规定,构成了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8月31日,乐清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当事人当场将上述月饼作下架处理。经9月5日复查,上述月饼礼盒已下架。
五、山东省泰安市市场监管局纠正泰安东尊华美达大酒店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为
2022年8月26日,山东省泰安市市场监管局纠正泰安东尊华美达大酒店销售月饼包装空隙率违反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为。
经查,泰安东尊华美达大酒店2022年8月26日销售规格名称为“合家欢月”的礼盒月饼,净含量600克/盒,销售价格268元/盒 ,生产日期为2022年8月10日。经现场抽样检测,并经当事人确认,该规格月饼包装空隙率为55%,不符合GB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关于月饼包装空隙率的规定要求。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禁止过度包装的规定,构成了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2022年8月26日,泰安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经复查,当事人已改正经营过度包装商品的行为。
六、山东省济南市市场监管局纠正金燕庄餐饮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济南万象城分店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为
2022年8月23日,山东省济南市市场监管局纠正金燕庄餐饮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济南万象城分店销售月饼包装空隙率违反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为。
经查,金燕庄餐饮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济南万象城分店2022年8月18日销售的规格名称为“至尊燕窝月饼”的月饼礼盒,销售价格538元,标称生产商乐迪嘉食品(深圳)有限公司。经济南市计量检定测试院检验,上述月饼的包装空隙率为67%,不符合GB 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关于月饼包装空隙率的规定要求。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禁止商品过度包装的规定,构成了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行为。2022年8月23日,济南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经9月8日复查,当事人已对存在过度包装问题的月饼作下架处理。
七、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北京诺诚盛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2022年4月22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北京诺诚盛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广告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在前期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的集中整治“蟹卡蟹券”问题专项工作中,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现北京诺诚盛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其官方网站售卖大闸蟹礼品卡和大闸蟹礼盒,在其宣传页面显著位置存有广告内容“送领导”字样。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该广告内容为当事人自行设计制作、发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的规定,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八、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苏州阳澄湖蟹赢天下生态水产有限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案
2022年3月23日,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苏州阳澄湖蟹赢天下生态水产有限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在前期相城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的大闸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中,相城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网店进行了抽查。在公证处的公证下,抽查购买了当事人在网店销售的“阳澄联合大闸蟹提货礼券”1张,价格618元。礼券显示规格:“公5.5两、母4两,数量:4公4母,共8只”。兑换后称重结果公蟹平均约4.08两、母蟹平均约2.77两。之后,在公证处的公证下,相城区市场监管局又抽查购买了当事人在网店销售的“阳澄联合特大8只现货大闸蟹鲜活螃蟹礼盒”1盒,价格458元。网页标称规格:“公蟹5.3两、母蟹3.8两,共4对,共8只”,兑换后称重结果公蟹平均约4.74两、母蟹平均约3.59两。根据当事人网页宣传的7%失水率计算,两次抽检结果中大部分螃蟹均未达到其宣称的重量,存在缺斤短两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当事人曾两次因同类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综合上述因素,相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从重处罚。(中新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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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