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旅游遇上“非遗”,玩出不一样的“文化味儿”******
在四川崇州道明竹艺村,国家级非遗项目道明竹编与现代建筑设计理念融合建造的“竹里”,持续带动大批游客前往打卡;在南京,作为首批国家级非遗的秦淮灯会在跨年夜“亮灯”,无数游人共赏“火树银花”盛景;一阕昆曲悠扬婉转,一场皮影趣味横生,绚丽的彝族刺绣,精致的木刻版画……元旦假期,迎新贺岁,在各地丰富多彩的文旅活动中,常常可以看到非遗的身影。
在“以文促旅,以旅彰文”的理念指导下,“非遗+旅游”已成为文旅融合发展的重要一环。非遗和旅游的融合,不仅催生了更多独具文化意蕴的旅游产品,创新了旅游业态,丰富了旅游供给,也激活了数量巨大的非遗文化资源,使非遗文化通过旅游市场走进了千家万户。
近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公布2022年全国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优选项目名录,非遗旅游景区、非遗旅游小镇、非遗旅游街区、非遗旅游村寨4个类型共200个项目入选,其中既有历史悠久的传统村落,也有充满现代气息的城市旅游街区,为非遗和旅游的融合发展树立了典范。
贵州省丹寨县龙泉镇卡拉村的苗族蜡染工坊,村民在画蜡画。新华社发
非遗元素让旅途更有文化气息
走进内蒙古的莫尼山非遗小镇,特色建筑依山而建,泉水潺潺、炊烟袅袅,游客们感受着小桥流水的乡村美景,欣赏着经典的非遗曲艺表演,还有各类非遗文化技艺体验项目深受欢迎。开料、描图、雕刻……游客们拿着工具按照老师的指导认真制作皮画。“蒙古族皮艺制作项目每一个环节都有学问,能来这里亲身感受,让我们此行更加有意义。”“这个非遗景区融合了民俗体验、知识科普,是个很值得去的地方。”在现场参与体验活动的游客说。
今年元旦假期,旅游市场升温回暖,为了给远道而来的游客们带来更具文化味儿的旅游体验,各地将跨年迎新活动和本地非遗传统文化结合起来。元旦假期,广东桂城接待了超57万游客,其中灯湖西街的非遗技艺“打铁花”表演格外惊艳,给游客带来一场震撼的视觉盛宴;在重庆的跨年夜市,精美的缠花艺术品吸引众多游客驻足;在四川德昌,原生态歌舞表演、特色服饰、葫芦笙表演、火草织布等非遗项目展现了傈僳族的独特风情。
河北省丰宁县非遗布糊画就业工坊,手工艺人在制作兔年主题布糊画。新华社发
还有越来越多景区引入了非遗项目,打造非遗展馆、非遗街区、非遗长廊等,通过展演、展销以及各类体验和游玩项目吸引游客,以提升景区的文化品位和旅游品质。“旅游不仅是为了欣赏名川大山,更是为了体验不同地区的生活气息、人文风情,非遗与人们世代相承的生活方式息息相关,亲身传习体验让旅途更有收获、更为难忘。”一位旅游博主分享道。
在传统观光旅游已经难以满足旅游者消费需求的时代,人们更期待在旅游过程中感受文化熏陶,满足乡愁情怀。传统技艺、民俗文化、民族节庆,独具地域特色的非遗项目让游客耳目一新。非遗旅游景区、非遗旅游小镇、非遗旅游街区、非遗旅游村寨不断涌现,成为越来越多人愿意专程前往的新兴旅游目的地。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旅游资源的大户,在种类上、跨度上、数量上、可变性上,都为旅游供给和旅游业态提供了不会耗尽的资源。”中国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秘书长金准在采访中对记者说,“旅游业不断推陈出新、发展变化,由此产生产品和业态的深度,生发新的增量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深度利用,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
在金准看来,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旅融合的重要接口,这一部分的文旅融合,起步最早、结合最深,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市场所认可,是推动文旅融合发展的重要依托。非遗项目的文化意蕴与旅游融合成为带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旅游项目,将彰显多元化的地域文化和传统价值,推动了旅游产业的繁荣发展。
2022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海南省宣传展示暨第二届三亚南山非遗节展示多个非遗项目。新华社发
拒不支付职工工资284万元获刑两年******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李文晋 付屹
“企业应严格执行员工薪酬制度,遇到困难了,应及时与员工沟通,避免劳动争议纠纷给企业及员工带来不必要的讼累。”1月7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了解企业所需所求,并针对企业岁尾年终常见的劳资纠纷以案说法,引导企业规范员工薪酬等相关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在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被告人杨某被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2022年12月24日,许昌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据悉,2020年5月12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李某等人向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后,于2020年5月14日对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实际控制人杨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10日内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
收到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后,被告人杨某作为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的实际控制人,在有能力先行支付部分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仍拒不支付,并于2020年5月19日至6月1日期间,先后安排其公司出纳将公司资金用于支付体检设备CT机余款、购买体检试剂及支付水电费等。
立案后,迫于压力,被告人杨某于2020年6月12日至14日向被拖欠工资的职工支付报酬11万余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欠发228名职工13个月工资共计284.75万元。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人社部门向其下达了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在有能力先行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的情况下,拒不支付228名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建安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时,杨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建安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判决。
2022年10月30日,一审宣判后,杨某不服,上诉至许昌中院,其辩护人辩称,本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事实轻微、社会危害性低,不应以此追究上诉人杨某的刑事责任。
许昌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杨某作为公司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所拖欠公司员工的工资承担清偿责任。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法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承办法官介绍说,劳动报酬的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债权,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其他普通债务时,具有优先清偿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